桃園公司 | 加強吊裝作業安全管理
發布日期:
2023-06-16

桃園公司 | 加強吊裝作業安全管理

2023年06月


安全生產月

施工安全篇-吊裝作業


為切實加強起重吊裝作業安全控制措施,確保吊裝作業安全管理,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,桃園公司進一步加強在建項目吊裝作業安全管理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一、吊裝作業安全操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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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吊裝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(指揮人員/操作人員),特種設備需要通過對應檢測。

2、吊裝作業前,作業機組對吊裝設備和所用索具、吊帶、鋼絲繩、卡環等部件進行細致檢查,如發現有損壞、破損、斷股或松動現象,應立即更換,不允許降低規格使用。

3、吊裝作業前,施工項目部組織人員開展安全技術交底和風險識別活動,每日施工前進行班前喊話和安全條件確認工作。

4、吊裝作業前對吊裝物體保持穩定狀態,嚴禁歪拉斜吊,起吊過程中,嚴禁人員手扶吊裝物體或在吊裝半徑內逗留。

5、在吊裝作業過程中,機組安全員、指揮人員一旦發現違章作業等各類危險因素,應立即制止,并有權責令暫停施工。

6、作業現場吊裝作業距離電纜線區域較近,設置限高和限寬警示標識,吊裝過程全程監護,尤其是夜間吊裝作業,必須配備足夠的照明,并辦理作業許可。

7、起重設備吊裝作業前將支腿必須放置枕木或鋼質墊板,支腿與枕木垂直。

8、在吊裝作業過程中,施工人員嚴禁站在被吊裝物體上或吊裝機械升降。

9、吊裝作業中,遇到暴雨、大霧或5級以上大風時,應停止作業。

10、起重作業完畢,將吊索、吊具收回放置于規定的地方,并對其進行檢查、維護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二、起重吊裝事故的預防措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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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,應用繩捆好吊下。吊裝時,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。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、保險繩捆扎牢固后才能吊運和傳遞,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、工具,防止發生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。

2、構件必須綁扎牢固,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,吊升時應平穩,避免振動或擺動。

3、起吊構件時,速度不應太快,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,嚴禁猛升猛降,以防構件脫落。

4、構件就位后臨時固定前,不得松鉤、解開吊裝索具。構件固定后,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,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,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。

5、大霧、大風或雨天嚴禁吊裝作業,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三、吊裝作業“十不吊”原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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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。


2、信號不清不準吊。


3、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。


4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。


5、埋在地下的物品不準吊。


6、斜拉斜牽物不準吊。


7、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。


8、零散物不裝容器不準吊。


9、吊物重量不明、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準吊。


10、五級以上大風、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雪時不準吊。